咱們延續著上期純凈法的討論,這期繼續剖析常見的廣告說法。
1.根據上次的討論,可以發現純凈法是一部關于市場控制與稅制的法規,與食品質量的管理毫無關系,現今有許多酒廠或品牌對外宣稱他們嚴守純凈法的規定釀造啤酒,顯然是一種不誠實的營銷手段,刻意將法規的本質給曲解了。
2.雖然酵母是啤酒最重要的四個原料之一,但因為人類到了1680年才發現初次用顯微鏡看見酵母,所以在純凈法設立之初,人類并不知道也不可能把酵母列入1516年版本之中。因此,那些宣稱遵守1516年版本純凈法的品牌要是真是如他們所說的有遵循純凈法,那他們就就只能出來賣賣麥汁,而賣不成啤酒了,因為他們沒有酵母幫忙發酵阿!
3.有些著名的品牌主張他們的德式小麥啤酒是遵循1516年純凈法釀造,但卻沒發現不讓酒廠使用小麥是純凈法之所以要成立的原因,這真是個笑話。
最后來個結論,咱們喝酒是應該輕松的喝,不用時常長篇大論地研究歷史或深刻道理。但酒得喝好的,可不能隨便喝,所以了解那些廣告詞中有哪些能信、哪些不能信,好像也挺重要的,希望這篇文章能幫助到大家, 下臺一鞠躬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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